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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工会组织工会干部学习新《安全生产法》

浏览量:1452       作者:关丽萍      来源:       日期: 2014-12-25

    12月24日,局工会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来自各基层工会的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工会干部30多人参加了学习。
    新《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赋予了工会依法监督的权力,新《安全生产法》第七条规定: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较修改前的《安全生产法》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局工会主席杨敬敏从新《安全生产法》与旧《安全生产法》的法律条文对比,从为什么要修改安全生产法、此次修订都修改了哪些内容、各级安全机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权利、义务三方面进行了学习,对新安全法的重点章节、重大变化进行了深入细致、通俗易懂的讲解,让工会干部全面了解到了新修订后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杨主席在学习会议上指出,本次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新举措;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工会要适时发挥作用,通过集中学习使工会职干部提高认识与法律意识,协助企业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宣传推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同时更好地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合法权益。
     各基层工会主席和工会干部表示,要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出台的重大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向职工群众宣传,营造广大职工“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帮助职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