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主动作为
2015年4月28日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对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如何发挥作用,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工会要发挥好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善于从两个方面做工作,既要站在职工的角度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好职工的利益,也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加强对职工的引导;要推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代表职工群众主动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从制度上源头上保障职工群众利益、发展职工群众利益;要掌握好政策,既使职工利益得到维护,又使社会和谐得到保障;要深入研究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这些重要论述,明确了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工会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根本遵循。作为工会干部有如何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主动作为呢?我个人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一、发挥职工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的作用,做职工维权的“娘家人”
(一)健全源头参与机制,加大维权力度。
工会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主动争取党委、行政领导对工会维权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及时向党委、行政反映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法规、政策、措施、方案的制定。要敢于说话,敢于维权,善于维权,积极反映职工的意见,提出工会的政策性建议和主张。要坚持把职工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职工利益当作第一考虑,把职工满意当作第一标准。在新形势下工会组织要树立维权观念,把保企业、保岗位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最大任务。
(二)坚持推进以职代会为基本形成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工会要积极推行职代会制度,对涉及到企业的重大决策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等问题,都要经职代会讨论通过。要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凡是应向职工群众公开的,职工群众应该知晓的事情都要公开。保障职工群众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切实落实好职工群众对企业生产经营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对涉及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协商权,对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履行集体合同情况的监督权。(三)推进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构建和谐社会,关键是构建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和谐是企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具体体现。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商机制,做到劳动矛盾纠纷调解、仲裁工会全程参与。积极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高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率、履约率和职工群众的满意率;实现相互尊重、和谐相处、共谋发展、互利共赢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
二、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做职工矛盾的调解人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会应充分发挥联系面广,代表性强,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独特优势作用,始终把保持与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作为工作的生命线。要围绕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群众,多做了解和反映民心民意的工作;及时向企业传递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呼声,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要建立工会的调解机制,协助党政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切实发挥工会为党政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协调劳动关系的问题上,不仅职工需要工会,经营者需要工会,行政也需要工会。工会的介入,使劳资双方有了平等对话的基础,使劳资双方沟通渠道变得畅通。
工会通过在正常组织制度内进行沟通和协调,正确处理企业和职工的关系,使劳资双方在让步和妥协中化解、缓和矛盾,彼此间相互尊重、忍让、协商、合作,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从而达到“劳资双方互利共赢”的目的。工会对劳动关系矛盾要做到尽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介入,协助党政把矛盾妥善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做职工建功立业的引领人
发展是企业和谐之本。工会要以发展为主旋律,引导广大职工在经济建设主战场建功立业。
一要在职工中广泛开展爱岗敬业、职业道德教育活动。鼓励和引导职工树立全局意识、大局意识,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企业经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增强职工主人翁意识和对企业的认同感、责任感。
二要在职工中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积极开展向劳模和先进人物学习的活动,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和“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氛围环境,激励广大职工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为促进企业发展作贡献。
三要围绕“稳增长、调结构”开展劳动大竞赛。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组织职工进行理论知识、技术技能岗位培训,积极推进“工人先锋号”、“劳模创新工作室”等创建活动,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围绕支柱产业和重点,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引导广大职工参与企业科技攻关、技术改进、产品研发,激发职工的智慧和创造活力,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实现个人岗位成才,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发展动力,为企业发展建功立业。
四、发挥扶贫帮困优势作用,做职工冷暖的知心人
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为重点。加大对一线职工、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多做雪中送炭、雨中送伞和打动人心、温暖人心、影响人心、赢得人心的事情。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关键是要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以稳定来保障和谐。因此,工会要树立主动为广大职工服务的思想理念,在做好职工思想教育的同时,要始终坚持“职工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从职工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关心职工疾苦,为职工排扰解难,做到想职工之所想,急职工之所急,帮职工之所需,解职工之所困,诚心诚意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只有努力当好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第一知情人、第一帮扶人,才真正使“职工有困难找工会”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救助制度和长效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加快推进职工互助保障制度建设,大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送温暖工程,真正做到困难职工救助全覆盖,使困难职工得到更多的实惠,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工会对职工的关怀,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五、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做职工保障的监督人
工会要加强对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每年要重点对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资集体专项合同、劳动保护、厂务公开、职代会提案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督促企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等“五险一金”,落实社会保障制度,让职工享受到社会保障的权益。
要加强劳动保护和工作环境卫生的监督,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要不断增进生产者与经营者的理解合作,营造职工关心企业,企业关爱职工,共谋企业发展,共建和谐劳动关系,共享改革成果。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以上只是本人近年来在基层工会工作的一点肤浅认识。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纲领性文献。我们应当认清形势,顺势而为,积极探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途径、研究新方法,充分发展工会组织的优势和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经济新常态下的和谐劳动关系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