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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

浏览量:966       作者:黄清丽      来源:       日期: 2012-12-26

    为了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完善女职工维权机制的有效途径,更好的利用合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女职工组织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其中重点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在单位全体女职工中发放问卷,开展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落实情况的专题调查。

    一、调查情况

    ㈠单位《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基本情况

    1、队女职工委员会起草了合同的草案。2009年根据上级工会的安排,单位女职工委员会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收集了大量有关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措施,借鉴了其他单位和同行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条款;对合同的重要性进行了广泛的宣传;调查收集了单位女职工关注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起草了合同的草案。            

    2、制定了年度合同执行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主要报告年度行政履行合同条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接受职工代表的审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合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况

    ㈡参加问卷调查的女职工情况:本单位有职工409人,其中女职工85人,占单位职工20%。此次问卷调查,共下发68份问卷。接收本次问卷调查的68位女职工中,年龄段在20-35岁占32%、35—50岁的占 68%;文化程度在初高中占51%、中专以上学历占49%;从事工作方面,管理人员占20%、专业技术人员占25%、普通职工占55%;婚姻状况已婚占77% ;生育状况已生育占72%。此次调查问卷从年龄结构、文化程度、从事工作、婚姻状况的结构上看,基本上可以反映单位的基本情况,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体表性。女职工对《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落实情况还是较满意的。表现在:对劳动权利、劳动报酬的女职工合法权益上、对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权益上基本得到保障;对合同的签订、内容的了解表示明确。

    ㈢调查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

    1、35—50岁的年龄段中且文化程度在中专以下80%的女职工对本人岗位工作的满意度表示一般、对当前生活状态的满意度表示一般、认为有侵犯自己的工资、福利和劳动保护权益事件发生。

    2、在地质研究院、机关、部分实体中存在加班加点现象,特别是地质研究院中被调查的女职工中有57%的人认为经常加班、不能按国家规定的公休日休息。

    3、53%的中专以上学历的女职工认为单位对女性人才的发现和培养的重视程度一般、对本人岗位工作的满意度表示一般。

    4、90%的女职工单位在签订合同、与男职工同工同酬、卫生费的发放、产前检查、产假工资、妇科检查、“三八”活动、特殊疾病保险等条款上认为完全执行。

    二、关于合同落实中主要反映问题的剖析

     ㈠“工资差距进一步加大,引起普通岗位女职工强烈的不满”问题剖析。

    1、起草女职工权益保护集体合同时的背景和执行初期带来的效果。

    一方面笔者所在单位存在大量待岗女职工,她们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无职称、无专业,她们占女职工人数的45%。由于历史原因,她们大都来源于技校,或单位内招的职工子女,平均文化程度较低,由于单位性质和个人的原因,多年来从未接受过专业培训、没有获得进修机会,工作岗位多为单位的服务辅助部门,或者在当时地勘单位建立的第三产业中就业,随着第三产业的关闭或个人生育后,她们中的绝大数人就常年处于待岗。她们在单位一直处于弱势群体,每次单位的重大变革制定的制度:下岗、待岗、内退,大多在她们中产生。有关女工的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下岗失业女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得不到落实,即便原先签订过有关女职工的协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无力履行。面对现状,她们采取的是沉默或是集体上访,不和谐的事经常发生。

    另一方面,体制改革下单位经济效益逐渐转好,让全体职工分享改革带来的成果,共建和谐单位也是当时需要。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提出了维权即给她们岗位的想法,并写进了合同。随后为她们专门设置了保洁、门卫等物业或辅助部门的岗位,先后安置了二十多名女职工,在当时情况下,维权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在女职工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为单位的和谐稳定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

    2、企业化程度的加深和工资分配体制的改革与之前体制及观念的碰撞。虽然在制定合同时,我们带有一定的前瞻性,但令我们没有想到的是,随着单位企业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单位为开拓市场、吸引人才,在工资分配、福利待遇、外出进修等制度上做了重大的改革,并且幅度之大也是我们没有想到的。在改革带来经济效益快速增长的同时,笔者所在的工会也明显感受到:同一单位工资差距进一步加大,并且这种差距还会加大。如果说我们签订合同是抓住机遇、据理力争针对女职工争取岗位问题,既维护了女职工权益又为单位和谐发展做出贡献一举两得之举措,那么,面对出现的新问题,就不仅仅是女职工的维权问题,而是整个企业面对的普通职工工资收入正常增长的机制、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完善问题。如果出现这种情行时,我们还一意强调严格维权,将造成双方的对峙,不利合同的长期执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改革发展,这将与我们签订合同的初衷背道而驰。

    ㈡、在经济实体中,特别是地质研究院“加班加点现象较普遍”问题剖析。

    这是意料之外的另一个问题。原因之一是当时起草合同时女职工加班加点现象并不普遍,合同对加班加点现象仅强调于女职工特殊保护中的孕期和哺乳期的保护。原因之二是:单位企业化程度加深的速度之快是意料之外的。目前单位性质处于公益性与商业性二者兼顾的状态,市场经济条件下与事业管理体制下的地质勘查工作,无论从工作性质、投资来源与运行机制有着截然不同,这就决定了各经济实体为了适应这种状态而产生的管理体制。为了迅速占领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四处招揽项目,而造成的任务多、时间紧的局势,加班加点也成了理所当然、常有的现象。

    ㈢青年女职工对“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对女性人才的重视上认为一般、对本人岗位工作的满意度表示一般”问题剖析。

    这是我们此次调查感到既意外又欣喜的问题。单位的青年女职工是近四、五年中引进的人才。她们的特点是学历高、有专业。她们的工作岗位都是管理或技术岗位。与单位中以前的女职工在学历、专业、岗位上有着极大的反差和对比。单位尽管在岗位的安置上、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享受其它福利方面都与男职工有平等的权利,特别近两年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外出进修、业务学习中加大了力度,并且较之前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与男职工相比,在培养选拔与重视上程度上扔得不到青年女职工的满意。原因
    1、由于地质行业野外的特殊性质,各项目经理、负责人绝大部分是男同志2、对培养选拔中层干部没有严格的考核制度,更没有量化的评比,难以使有专业的她们心服口服。3、青年女职工的对工作的要求不仅仅停留在有岗位、有专业上,她们和男职工一样追求事业和职业的上升及个人的成就感。

    ㈣、合同相关条款的满意度达到90%的问题剖析。

合同条款的量化程度决定了合同的执行、检查和女职工的认同感的效果。越是量化的越容易执行,并且履约率100%。如:每两年一次妇科与乳腺检查、每月每人20元的卫生费、办理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一份,产假90天、难产、剖腹产增加15天、实行晚育、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等清晰数量化的规定,执行起来有根有据、检查起来更是清楚明了,女职工的认同不存在任何的分歧。在问卷调查中女职工对上述条款100%进行了肯定。

     与此对应的是一些制定较模糊的条款如:积极培养选拔女干部,注重对女性人才的使用;在外出进修、业务学习、岗位培训等有一定的女职工参加;维护女职工享用健康和健康保障的权利,不断提高女职工的身心健康水平涉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经济利益的条款不明确,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合同的开展;检查因为没有具体数量化的标准,只能是与往年相比,效果不明确;女职工对各条款的认知感也不尽相同。

    三、建议和对策

    ㈠专项合同与其他合同的不同点。1、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不是孤立的合同,与国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力度、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普通职工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最低工资标准的合理制定等有着重要的关联,政策的出台将为我们合同的执行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撑。2、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与其他合同不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指合同违约方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所承受的制裁方式。但女职工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的各种承担方式,并不适合单位和个人。大多违约情况下强调的是要求违约方(单位或女职工)应该按原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或者对合同不断的推进作用,而不是要求得到违约损失的补偿、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罚款。3、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具有长期性和持续性特点。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事,需要及时的更改。合同的某一时期应有不同的针对性和侧重点。

    ㈡制定合同条款应注意的问题:1、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定应有一定的前瞻性。一份积极有效的合同应该是在一定年限中,对双方有着积极的发展和制约作用。滞后和没有前瞻性的合同影响着合同的执行如本调查中对企业发展的速度和随之可能带来的工资差距、加班问题。2、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执行与单位的性质、政策变化、经济效益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为了保证合同的执行力度应该立足于企业实际,结合企业的改革转制。 3、合同中应使条款更加数量化。让职工看得见、摸得着,既便于操作和履行,也便于监督和考核,使企业和职工都确确实实感到平等协商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是有用的、必要的,也是具体的、实在的。如对“维护女职工享用健康和健康保障的权利,不断提高女职工的身心健康水平”的条款可在后面加上:一年进行一次女职工健康讲座。

    ㈢违约的处理方式。1、建立执行、检查、处理反应机制。2、减轻损失规则。如对加班问题,对情节并不严重的情况下采用内部处理、调解程序、协调双方利益、予以弥补的方式。

    ㈣女职工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工作与合同的执行紧密结合起来,为合同的执行打好铺垫工作。1、女工工作与工会工作形成下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2、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提升女职工素质、创造争先创优的氛围和职业上升平台、建立健全女职工激励机制3、提高女工委素质,提升组织引导服务维护女职工的能力水平、服务于企业的发展要求。